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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 書 十 二

平 紀 第 十 二

孝 平 皇 帝 , 元 帝 庶 孫 , 中 山 孝 王 子 也 。 母 曰衛 姬 。 年 三 歲 嗣 立 為 王 。

元 壽 二 年 六 月 , 哀 帝 崩 , 太 皇太 后 詔 曰 : 「 大 司 馬 賢 年 少 , 不 合 眾 心 。 其 上 印綬 , 罷 。 」 賢 即 日 自 殺 。 新 都 侯 王 莽 為 大 司 馬 , 領 尚 書事 。

秋 七 月 , 遣 車 騎 將 軍 王 舜 、 大 鴻 臚 左 咸 使 持 節 迎 中山 王 。

辛 卯 , 貶 皇 太 后 趙 氏 為 孝 成 皇 后 , 退 居 北宮 , 哀 帝 皇 后 傅 氏 退 居 桂 宮 。 孔 鄉 侯 傅 晏 、 少 府董 恭 等 皆 免 官 爵 , 徙 合 浦 。

九 月 辛 酉 , 中 山 王 即皇 帝 位 , 謁 高 廟 , 大 赦 天 下 。     帝 年 九 歲 , 太 皇 太 后 臨 朝 , 大 司 馬 莽 秉 政 , 百 官總 己 以 聽 於 莽 。

詔 曰 : 「 夫 赦 令 者 , 將 與 天 下 更始 , 誠 欲 令 百 姓 改 行 絜 己 , 全 其 性 命 也 。 性者 有 司 多 舉 奏 赦 前 事 , 累 增 罪 過 , 誅 陷 亡 辜 , 殆 非 重 信慎 刑 , 洒 心 自 新 之 意 也 。 及 選 舉 者 , 其 歷 職 更 事有 名 之 士 , 則 以 為 難 保 , 廢 而 弗 舉 , 甚 謬 於 赦 小過 舉 賢 材 之 義 。 對 諸 有 臧 及 內 惡 未 發 而 薦 舉 者 ,皆 勿 案 驗 。 令 士 厲 精 鄉 進 , 不 以 小 疵 妨 大材 。 自 今 以 來 , 有 司 無 得 陳 赦 前 事 置 奏 上 。 有 不 如 詔 書 為 虧 恩 , 以 不 道 論 。 定 著 令 , 布 告 天 下 ,使 明 知 之 。 」    

元 始 元 年 春 正 月 , 越 裳 氏 重 譯 獻 白 雉 一 , 黑 雉 二, 詔 使 三 公 以 薦 宗 廟 。  

群 臣 奏 言 大 司 馬 莽 功 德 比 周 公 , 賜 號 安 漢 公 , 及太 師 孔 光 等 皆 益 封 。 語 在 莽 傳 。

賜 天 下 民 爵 一 級 , 吏 在位 二 百 石 以 上 , 一 切 滿 秩 如 真 。    

立 故 東 平 王 雲 太 子 開 明 為 王 , 故 桃 鄉 頃 侯 子 成 都為 中 山 王 。 封 宣 帝 耳 孫 信 等 三 十 六 人 皆 為 列 侯 。 太 僕 王惲 等 二 十 五 人 前 議 定 陶 傅 太 后 尊 號 , 守 經 法 , 不阿 指 從 邪 , 右 將 軍 孫 建 爪 牙 大 臣 , 大 鴻 臚 咸 前 正 議 不 阿,後 奉 節 使 迎 中 山 王 , 及 宗 正 劉 不 惡 、 執金 吾 任 岑 、 中 郎 將 孔 永 、 尚 書 令 烑 恂 、 沛 郡 太 守 石 詡 ,皆 以 前 與 建 策 , 東 迎 即 位 , 奉 事 周 密 勤 勞, 賜 爵 關 內 侯 , 食 邑 各 有 差 。 賜 帝 徵 即 位 前 所 過 縣 邑 吏二 千 石 以 下 至 佐 史 爵 , 各 有 差 。

又 令 諸 侯 王 、 公 、 列 侯、 關 內 侯 亡 子 而 有 孫 若 子 同 產 子 者 , 皆 得 以 為 嗣 。 公 、 列 侯 嗣 子 有 罪 , 耐 以 上 先 請 。 宗 室 屬 未 盡 而 以 罪絕 者 , 復 其 屬 。 其 為 吏 舉 廉 佐 史 , 補 四 百 石 。 天 下 吏 比 二 千 石 以 上 年 老 致 仕 者 , 參 分 故 祿 , 以 一與 之 , 終 其 身 。

遣 諫 大 夫 行 三 輔 , 舉 籍吏 民 , 以 元 壽 二 年 倉 卒 時 橫 賦 斂 者 , 償 其 直 。 義 陵 民 冢 不 妨 殿 中 者 勿 發 。 天 下 吏 舍 亡 得 置 什 器 儲 偫 。    

二 月 , 置 羲 和 官 , 秩 二 千 石 ; 外 史 、 閭 師 , 秩 六百 石 。 班 教 化 , 禁 淫 祀 , 放 鄭 聲 。    

乙 未 , 義 陵 寑 神 衣 在 柙 中 , 丙 申 旦 , 衣 在 外 床 上, 寑 令 以 急 變 聞 。 用 太 牢 祠 。     夏 五 月 丁 巳 朔 , 日 有 蝕 之 。 大 赦 天 下 。 公 卿 、 將軍 、 中 二 千 石 舉 敦 厚 能 直 言 者 各 一 人 。    

六 月 , 使 少 傅 左 將 軍 豐 賜 帝 母 中 山 孝 王 姬璽 書 , 拜 為 中 山 孝 王 后 。 賜 帝 舅 衛 寶 、 寶 弟 玄 爵 關 內 侯。 賜 帝 女 弟 四 人 號 皆 曰 君 , 食 邑 各 二 千 戶 。    

封 周 公 後 公 孫 相 如 為 褒 魯 侯 , 孔 子 後 孔 均 為 褒 成侯 , 奉 其 祀 。 追 諡 孔 子 曰 褒 成 宣 尼 公 。    

罷 明 光 宮 及 三 輔 馳 道 。     天 下 女 徒 已 論 , 歸 家 , 顧 山 錢 月 三 百 。復貞 婦 , 鄉 一 人 。

置 少 府 海 丞 、 果 丞 各 一 人 ; 大 司 農 部 丞 十 三 人 , 人 部 一 州 , 勸 農 桑 。    

太 皇 太 后 省 所 食 湯 沐 邑 十 縣 , 屬 大 司 農 , 常 別 計其 租 入 , 以 贍 貧 民 。     秋 九 月 , 赦 天 下 徒 。    

以 中 山 苦 陘 縣 為 中 山 孝 王 后 湯 沐 邑 。    

二 年 春 , 黃 支 國 獻 犀 牛 。    

詔 曰 : 「 皇 帝 二 名 , 通 于 器 物 , 今 更 名 ,合 於 古 制 。 使 太 師 光 奉 太 牢 告 祠 高 廟 。 」    

夏 四 月 , 立 代 孝 王 玄 孫 之 子 如 意 為 廣 宗 王 , 江 都易 王 孫 盱 台 侯 宮 為 廣 川 王 , 廣 川 惠 王 曾 孫 倫 為 廣德 王 。 封 故 大 司 馬 博 陸 侯 霍 光 從 父 昆 弟 曾 孫 陽 、 宣 平 侯張 敖 玄 孫 慶 忌 、 絳 侯 周 勃 玄 孫 共 、 舞 陽 侯 樊 噲 玄 孫 之 子章 皆 為 列 侯 , 復 爵 。 賜 故 曲 周 侯 酈 商 等 後 玄 孫 酈明 友 等 百 一 十 三 人 爵 關 內 侯 , 食 邑 各 有 差 。    

郡 國 大 旱 , 蝗 , 青 州 尤 甚 , 民 流 亡 。 安 漢 公 、 四輔 、 三 公 、 卿 大 夫 、 吏 民 為 百 困 乏 獻 其 田 宅 者 二百 三 十 人 , 以 口 賦 貧 民 。 遣 使 者 捕 蝗 , 民捕 蝗 詣 吏 , 以 石  受 錢 。 天 下 民 貲 不 滿 二 萬 , 及被 災 之 郡 不 滿 十 萬 , 勿 租 稅 。 民 疾 疫 者 , 舍 空 邸 第 , 為置 醫 藥 。 賜 死 者 一 家 六 尸 以 上 葬 錢 五 千 , 四 尸 以上 三 千 , 二 尸 以 上 二 千 。 罷 安 定 呼 池 苑 , 以 為 安 民 縣 ,起 官 寺 巿 里 , 募 徙 貧 民 , 縣 次 給 食 。 至 徙 所 , 賜田 宅 什 器 , 假 與 犁 、 牛 、 種 、 食 。 又 起 五 里 於 長安 城 中 , 宅 二 百 區 , 以 居 貧 民 。    

秋 , 舉 勇 武 有 節 明 兵 法 , 郡 一 人 , 詣 公 車 。    

九 月 戊 申 晦 , 日 有 蝕 之 。 赦 天 下 徒 。     使 謁 者 大 司 馬 掾 四 十 四 人 持 節 行 邊 兵 。     遣 執 金 吾 候 陳 茂 假 以 鉦 鼓 ,募 汝 南 、 南 陽勇 敢 吏 士 三 百 人 , 諭 說 江 湖 賊 成 重 等 二 百 餘 人 皆 自 出 ,送 家 在 所 收 事 。 重 徙 雲 陽 ,賜 公 田 宅 。    

冬 , 中 二 千 石 舉 治 獄 平 , 歲 一 人 。    

三 年 春 , 詔 有 司 為 皇 帝 納 采 安 漢 公 莽 女 。語 在 莽 傳 。 又 詔 光 祿 大 夫 劉 歆 等 雜 定 婚 禮 。 四 輔 、 公 卿、 大 夫 、 博 士 、 郎 、 吏 家 屬 皆 以 禮 娶 , 親 迎 立 軺 併 馬 。    

夏 , 安 漢 公 奏 車 服 制 度 , 吏 民 養 生 、 送 終 、 嫁 娶、 奴 婢 、 田 宅 、 器 械 之 品 。 立 官 稷 及 學 官 。 郡 國曰 學 , 縣 、 道 、 邑 、 侯 國 曰 校 。 校 、 學 置 經 師 一 人 。 鄉曰 庠 , 聚 曰 序 。序 、 庠 置 孝 經 師 一 人 。

陽 陵 任 橫 等 自 稱 將 軍 , 盜 庫 兵 , 攻 官 寺 , 出 囚 徒。 大 司 徒 掾 督 逐 , 皆 伏 辜 。  

安 漢 公 世 子 宇 與 帝 外 家 衛 氏 有 謀 。 宇 下 獄 死 , 誅衛 氏 。

四 年 春 正 月 , 郊 祀 高 祖 以 配 天 , 宗 祀 孝 文 以 配 上帝 。

改 殷 紹 嘉 公 曰 宋 公 , 周 承 休 公 曰 鄭 公 。    

詔 曰 : 「 蓋 夫 婦 正 則 父 子 親 , 人 倫 定 矣 。 前 詔 有司 復 貞 婦 , 歸 女 徒 , 誠 欲 以 防 邪 辟 , 全 貞信 。 及 眊 悼 之 人 刑 罰 所 不 加 , 聖 王 之 所 制 也 。

惟苛 暴 吏 多 拘 繫 犯 法 者 親 屬 , 婦 女 老 弱 , 搆 怨 傷 化 , 百 姓苦 之 。 其 明 敕 百 寮 , 婦 女 非 身 犯 法 , 及 男 子 年 八十 以 上 七 歲 以 下 , 家 非 坐 不 道 , 詔 所 名 捕 , 它 皆 無 得 繫。 其 當 驗 者 , 即 驗 問 。 定 著 令 。 」    

二 月 丁 未 , 立 皇 后 王 氏 , 大 赦 天 下 。     遣 太 僕 王 惲 等 八 人 置 副 , 假 節 , 分 行 天 下 , 覽 觀風 俗 。     賜 九 卿 已 下 至 六 百 石 、 宗 室 有 屬 籍 者 爵 , 自 五 大夫 以 上 各 有 差 。 賜 天 下 民 爵 一 級 , 鰥 寡 孤 獨 高 年帛 。     夏 , 皇 后 見 于 高 廟 。 加 安 漢 公 號 曰 「 宰 衡 」 。 賜 公 太 夫 人 號 曰 功 顯 君 。 封 公 子 安 、 臨 皆 為 列 侯 。    

安 漢 公 奏 立 明 堂 、 辟 廱 。 尊 孝 宣 廟 為 中 宗, 孝 元 廟 為 高 宗 , 天 子 世 世 獻 祭 。    

置 西 海 郡 , 徙 天 下 犯 禁 者 處 之 。

梁 王 立 有 罪 , 自 殺 。    

分 京 師 置 前 煇 光 、 後 丞 烈 二 郡 。 更 公 卿 、 大 夫 、八 十 一 元 士 官 名 位 次 及 十 二 州 名 。 分 界 郡 國 所 屬, 罷 置 改 易 , 天 下 多 事 , 吏 不 能 紀 。    

冬 , 大 風 吹 長 安 城 東 門 屋 瓦 且 盡 。    

五 年 春 正 月 , 祫 祭 明 堂 。 諸 侯 王 二 十 八 人、 列 侯 百 二 十 人 、 宗 室 子 九 百 餘 人 徵 助 祭 。 禮 畢, 皆 益 戶 , 賜 爵 及 金 帛 , 增 秩 補 吏 , 各 有 差 。    

詔 曰 : 「 蓋 聞 帝 王 以 德 撫 民 , 其 次 親 親 以 相 及 也。 昔 堯 睦 九 族 , 舜 惇 敘 之 。 朕 以 皇 帝 幼 年 , 且 統國 政 ,惟 宗 室 子 皆 太 祖 高 皇 帝 子 孫 及 兄 弟 吳 頃 、楚 元 之 後 , 漢 元 至 今 , 十 有 餘 萬 人 , 雖 有 王 侯 之屬 , 莫 能 相 糾 , 或 陷 入 刑 罪 , 教 訓 不 至 之 咎 也 。傳 不 云 乎 ? 『 君 子 篤 於 親 , 則 民 興 於 仁 。 』

其 為宗 室 自 太 上 皇 以 來 族 親 , 各 以 世 氏 , 郡 國 置 宗 師 以 糾 之, 致 教 訓 焉 。 二 千 石 選 有 德 義 者 以 為 宗 師 。 考 察 不 從 教令 有 冤 失 職 者 , 宗 師 得 因 郵 亭 書 言 宗 伯 , 請 以 聞 。 常 以 歲 正 月 賜 宗 師 帛 各 十 匹 。 」    

羲 和 劉 歆 等 四 人 使 治 明 堂 、 辟 廱 , 令 漢 與文 王 靈 臺 、 周 公 作 洛 同 符 。 太 僕 王 惲 等 八 人 使 行風 俗 , 宣 明 德 化 , 萬 國 齊 同 。 皆 封 為 列 侯 。    

徵 天 下 通 知 逸 經 、 古 記 、 天 文 、 曆 算 、 鍾 律 、 小學 、 史 篇 、 方 術 、 本 草 及 以 五 經 、 論 語 、 孝 經 、 爾 雅 教授 者 , 在 所 為 駕 一 封 軺 傳 , 遣 詣 京 師 。 至 者 數 千人 。 如 淳 曰 : 「 律 , 諸 當 乘 傳 及發 駕 置 傳 者 , 皆 持 尺 五 寸 木 傳 信 , 封 以 御 史 大 夫 印 章 。其 乘 傳 參 封 之 。 參 , 三 也 。 有 期 會 累 封 兩 端 , 端 各 兩 封, 凡 四 封 也 。 乘 置 馳 傳 五 封 也 , 兩 端 各 二 , 中 央 一 也 。軺 傳 兩 馬 再 封 之 , 一 馬 一 封 也 。 」 師 古 曰 : 「 以 一 馬 駕軺 車 而 乘 傳 。 傳 音 張 戀 反 。 」    

閏 月 , 立 梁 孝 王 玄 孫 之 耳 孫 音 為 王 。    

冬 十 二 月 丙 午 , 帝 崩 于 未 央 宮 。大 赦 天 下。 有 司 議 曰 :「 禮 , 臣 不 殤 君 。 皇 帝 年 十 有 四 歲 , 宜 以 禮 斂 , 加 元 服。 」 奏 可 。 葬 康 陵 。

詔 曰 : 「 皇 帝 仁 惠 ,無 不 顧 哀 , 每 疾 一 發 , 氣 輒 上 逆 , 害 於 言 語 , 故不 及 有 遺 詔 。 其 出 媵 妾 , 皆 歸 家 得 嫁 , 如 孝 文 時 故 事 。」    

贊 曰 : 孝 平 之 世 , 政 自 莽 出 , 褒 善 顯 功 , 以 自 尊盛 。 觀 其 文 辭 , 方 外 百 蠻 , 亡 思 不 服 ; 休 徵 嘉 應, 頌 聲 並 作 。至 乎 變 異 見 於 上 , 民 怨 於 下 , 莽 亦不 能 文 也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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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HPublished by 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, © Copyright 2003 by Anne Kinney and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