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Previous Section> Conspectus
Notes <Next Section>

卷四之二 宋 恭 伯 姬

伯 姬 者 , 魯 宣 公 之 女 , 成 公 之 妹 也 。 其 母 曰 繆 姜 , 嫁 伯 姬 於 宋 恭 公 。 恭 公不 親 迎 , 伯 姬 迫 於 父 母 之 命 而 行 。 既 入 宋 , 三 月 廟 見 , 當 行 夫 婦 之 道 。 伯 姬 以 恭 公 不 親 迎 , 故 不 肯 聽 命 。 宋 人 告 魯 , 魯 使 大 夫 季 文 子 於 宋 , 致 命 於 伯 姬。 還 , 復 命 。 公 享 之 , 繆 姜 出 於 房 , 再 拜 曰 : 「 大 夫 勤 勞 於 遠 道 , 辱 送 小 子 , 不 忘 先 君 以 及 後 嗣 , 使 下 而 有 知 , 先 君 猶 有 望 也 。 敢 再 拜 大 夫 之 辱 。 」

伯 姬 既 嫁 於 恭 公 十 年 ,恭 公 卒 , 伯 姬 寡 。 至 景 公 時 , 伯 姬 嘗 遇 夜 失 火 , 左 右 曰 :「 夫 人 少 避 火 。 」 伯 姬 曰 : 「 婦 人 之 義 , 保 傅 不 來, 夜 不 下 堂 , 待 保 傅 來也 。 」 保 母 至 矣 , 傅 母 未 至 也 。 左 右 又 曰 : 「 夫 人 少 避 火 。 」 伯 姬 曰 : 「 婦 人 之 義 , 傅 母 不 至 , 夜 不 可 下 堂 , 越 義 求 生 , 不 如 守 義 而 死 。 」 遂 逮 於 火 而 死 。春 秋 詳 錄 其 事 , 為 賢 伯 姬 , 以 為 婦 人 以 貞 為 行 者 也 。 伯 姬 之 婦 道 盡 矣 。 當 此 之 時 , 諸 侯 聞 之 , 莫 不 悼 痛 , 以 為 死 者 不 可 以 生 , 財 物 猶 可 復 , 故 相 與 聚 會 於 澶 淵 , 償 宋 之 所 喪 。 春 秋 善 之 。 君 子 曰 : 「 禮 , 婦 人 不 得 傅 母 , 夜 不 下 堂 ,行 必 以 燭 。 伯 姬 之 謂 也 。 」 詩 云 : 「 淑 慎 爾 止 , 不 愆 于 儀 。 」 伯 姬 可 謂 不 失 儀 矣 。

頌 曰 : 伯 姬 心 專 , 守 禮 一 意 , 宮 夜 失 火 , 保 傅 不 備 ,逮 火 而 死 , 厥 心 靡 悔 , 春 秋 賢 之 , 詳 錄 其 事 。

<Previous Section> Conspectus
Notes <Next Section>
IATHPublished by 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, © Copyright 2003 by Anne Kinney and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