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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,明七教以興民德,齊八政以防淫,一道德以同俗,養耆老以致孝,恤孤獨以逮不足,上賢以崇德,簡不肖以絀惡。

命鄉,簡不帥教者以告。耆老皆朝於庠,元日,習射上功,習鄉上齒,大司徒帥國之俊士與執事焉。不變,命國之右鄉,簡不帥教者移之左;命國之左鄉,簡不帥教者移之右,如初禮。不變,移之郊,如初禮。不變,移之遂,如初禮。不變,屏之遠方,終身不齒。

命鄉,論秀士,升之司徒,曰選士。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,曰俊士。升於司徒者,不征於鄉;升於學者,不征於司徒,曰造士。

樂正崇四術,立四教,順先王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以造士。春秋教以《禮》、《樂》,冬夏教以《詩》《書》。王大子、王子、群後之大子、卿大夫元士之適子、國之俊選,皆造焉。凡入學以齒。

將出學,小胥、大胥、小樂正簡不帥教者以告于大樂正。大樂正以告于王。王命三公、九卿、大夫、元士皆入學。不變,王親視學。不變,王三日不舉,屏之遠方。西方曰棘,東方曰寄,終身不齒。

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,而升諸司馬,曰進士。

司馬辨論官材,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,而定其論。論定然後官之,任官然後爵之,位定然後祿之。

大夫廢其事,終身不仕,死以士禮葬之。

有發,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。

凡執技論力,適四方,裸股肱,決射禦。凡執技以事上者:祝史、射禦、醫蔔及百工。凡執技以事上者:不貳事,不移官,出鄉不與士齒。仕於家者,出鄉不與士齒。

司寇正刑明辟以聽獄訟。必三刺。有旨無簡不聽。附從輕,赦從重。

凡制五刑,必即天論。郵罰麗於事。

凡聽五刑之訟,必原父子之親、立君臣之義以權之。意論輕重之序、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。悉其聰明、致其忠愛以盡之。疑獄,泛與眾共之;眾疑,赦之。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。

成獄辭,史以獄成告於正,正聽之。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,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。大司寇以獄之成告於王,王命三公參聽之。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,王三又,然後制刑。

凡作刑罰,輕無赦。刑者侀也,侀者成也,一成而不可變,故君子盡心焉。

析言破律,亂名改作,執左道以亂政,殺。作淫聲、異服、奇技、奇器以疑眾,殺。行偽而堅,言偽而辯,學非而博,順非而澤,以疑眾,殺。假於鬼神、時日、蔔筮以疑眾,殺。此四誅者,不以聽。

凡執禁以齊眾,不赦過。有圭璧金璋,不粥於市;命服命車,不粥於市;宗廟之器,不粥於市;犧牲不粥於市;戎器不粥於市。用器不中度,不粥於市。兵車不中度,不粥於市。布帛精粗不中數、幅廣狹不中量,不粥於市。奸色亂正色,不粥於市。錦文珠玉成器,不粥於市。衣服飲食,不粥於市。五穀不時,果實未熟,不粥於市。木不中伐,不粥於市。禽獸魚鱉不中殺,不粥於市。關執禁以譏,禁異服,識異言。

大史典禮,執簡記,奉諱惡。天子齊戒受諫。

司會以歲之成,質於天子,塚宰齊戒受質。大樂正、大司寇、市,三官以其成,從質於天子。大司徒、大司馬、大司空齊戒受質;百官各以其成,質於三官。大司徒、大司馬、大司空以百官之成,質於天子。百官齊戒受質。然後,休老勞農,成歲事,制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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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HPublished by 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, © Copyright 2003 by Anne Kinney and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