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奔喪之禮:始聞親喪,以哭答使者,盡哀;問故,又哭盡哀。遂行,日行百里,不以夜行。

唯父母之喪,見星而行,見星而舍。若未得行,則成服而後行。過國至竟,哭盡哀而止。哭辟市朝。望其國竟哭。

至於家,入門左,升自西階,殯東,西面坐,哭盡哀,括發袒,降堂東即位,西鄉哭,成踴,襲至於序東,絞帶。反位,拜賓成踴,送賓,反位;有賓後至者,則拜之,成踴、送賓皆如初。

眾主人兄弟皆出門,出門哭止;闔門,相者告就次。

於又哭,括發袒成踴;於三哭,猶括發袒成踴。三日,成服,拜賓、送賓皆如初。

奔喪者非主人,則主人為之拜賓送賓。

奔喪者自齊衰以下,入門左中庭北面哭盡哀,免麻於序東,即位袒,與主人哭成踴。於又哭、三哭皆免袒,有賓則主人拜賓、送賓。丈夫婦人之待之也,皆如朝夕哭,位無變也。

奔母之喪,西面哭盡哀,括發袒,降堂東即位,西鄉哭,成踴,襲免至於序東,拜賓、送賓,皆如奔父之禮,於又哭不括發。

婦人奔喪,升自東階,殯東,西面坐,哭盡哀;東髽,即位,與主人拾踴。

奔喪者不及殯,先之墓,北面坐,哭盡哀。主人之待之也,即位於墓左,婦人墓右,成踴盡哀括發,東即主人位,至絞帶,哭成踴,拜賓,反位,成踴,相者告事畢。

遂冠歸,入門左,北面哭盡哀,括發袒成踴,東即位,拜賓成踴。賓出,主人拜送;有賓後至者則拜之成踴;送賓如初。眾主人兄弟皆出門,出門哭止,相者告就次。於又哭,括發成踴;於三哭,猶括發成踴。三日成服,於五哭,相者告事畢。

為母所以異於父者,壹括發,其餘免以終事,他如奔父之禮。

齊衰以下不及殯:先之墓,西面哭盡哀,免麻於東方,即位,與主人哭成踴,襲。有賓則主人拜賓、送賓;賓有後至者,拜之如初。相者告事畢。遂冠歸,入門左,北面哭盡哀,免袒成踴,東即位,拜賓成踴,賓出,主人拜送。於又哭,免袒成踴;於三哭,猶免袒成踴。三日成服,於五哭,相者告事畢。

聞喪不得奔喪,哭盡哀;問故,又哭盡哀。乃為位,括發袒成踴,襲至絞帶即位,拜賓反位成踴。賓出,主人拜送于門外,反位;若有賓後至者,拜之成踴,送賓如初。於又哭,括發袒成踴,於三哭,猶括發袒成踴,三日成服,於五哭,拜賓送賓如初。

若除喪而後歸,則之墓,哭成踴,東括發袒至,拜賓成踴,送賓反位,又哭盡哀,遂除,於家不哭。主人之待之也,無變於服,與之哭,不踴。

自齊衰以下,所以異者,免麻。

凡為位,非親喪,齊衰以下,皆即位哭盡哀,而東免至,即位,袒、成踴、襲,拜賓反位,哭成踴,送賓反位,相者告就次。三日,五哭卒,主人出送賓;眾主人兄弟皆出門,哭止。相者告事畢。成服拜賓。

若所為位家遠,則成服而往。

齊衰,望鄉而哭;大功,望門而哭;小功,至門而哭;緦麻,即位而哭。

哭父之党於廟;母妻之党於寢;師於廟門外;朋友於寢門外;所識於野張帷。

凡為位不奠。

哭天子九,諸侯七,卿大夫五,士三。

大夫哭諸侯,不敢拜賓。

諸臣在他國,為位而哭,不敢拜賓。

與諸侯為兄弟,亦為位而哭。

凡為位者壹袒。

所識者吊,先哭於家而後之墓,皆為之成踴,從主人北面而踴。

凡喪,父在父為主;父沒,兄弟同居,各主其喪。親同,長者主之;不同,親者主之。

聞遠兄弟之喪,既除喪而後聞喪,免袒成踴,拜賓則尚左手。

無服而為位者,唯嫂叔;及婦人降而無服者麻。

凡奔喪,有大夫至,袒,拜之,成踴而後襲;於士,襲而後拜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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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HPublished by 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, © Copyright 2003 by Anne Kinney and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