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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應篇

儒者論太平瑞應,皆言氣物卓異,硃草、醴泉、翔〔風〕、甘露、景星、嘉禾、脯、蓂莢、屈軼之屬;又言山出 車,澤出舟,男女異路,市無二價,耕者讓畔,行者讓路,頒白不提挈,關梁不閉,道無虜掠,風不鳴條, 雨不破塊,五日一風,十日一雨,其盛茂者,致黃龍、騏驎、鳳皇。

夫儒者之言,有溢美過實。瑞應之物,或有或無。夫言鳳皇、騏驎之屬,大瑞較然,不得增 飾;其小瑞征應,恐多非是。

夫風氣雨露,本當和適。言其〔風〕翔、甘露,風不鳴條、雨不破塊,可也;言其五日一風、十 日一雨,褒之也。風雨雖適,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數。

言男女不相干,市價不相欺,可也;言其異路,無二價,褒之 也。太平之時,豈更為男女各作道哉?不更作道,一路而行,安得異乎?

太平之時,無商人則可,如有,必求便利以為業。買物安肯不求賤?賣貨安肯不求貴?有 求貴賤之心,必有二價之語。

此皆有其事,而褒增過其實也。若夫脯、蓂莢、屈軼之屬,殆無其物。何以驗之 ?說以實者,太平無有此物。

儒者言萐脯生於庖廚者,言廚中自生肉脯,薄如萐形,搖鼓生風,寒涼食物,使之不臭。

夫太平之氣雖和,不能使廚生肉萐,以為寒涼。若能如此,則能使五穀自生,不須人為之也。 能使廚自生肉萐,何不使飯自蒸於甑,火自燃於乎?凡生萐者,欲以風吹食物也,何不使食物自不臭?何必生 萐以風之乎?廚中能自生萐,則冰室何事而復伐冰以寒物乎?

人夏月操萐,須手搖之,然後生風。從手握持,以當疾風,萐(不)〔亦〕鼓動。言萐脯自鼓, 可也,須風乃鼓,不風不動。從手風來,自足以寒廚中之物,何須萐脯?

世言燕太子丹使日再中,天雨粟,烏白頭,馬生角,廚門象生肉足。論之既虛,則萐脯之語,五應之類,恐無其實。

儒者又言,古者蓂莢夾階而生,月朔日一莢生,至十五日而十五莢;於十六日,日一莢落,至月晦,莢盡。來月朔,一莢復生。王者南面視莢生落,則知日數多少,不須煩擾案日曆以知之也。

夫天既能生莢以為日數,何不使莢有日名,王者視莢之字,則知今日名乎?徒知日數,不知日名,猶復案曆然後知之,是則王者視日,則更煩擾不省,蓂莢之生,安能為福?

夫蓂〔莢〕、草之實也,猶豆之有莢也,春夏未生,其生必於秋末。冬月隆寒,霜雪霣零,萬物 皆枯,儒者敢謂蓂莢達冬獨不死乎?如與萬物俱生俱死,莢成而以秋末,是則季秋得察莢,春夏冬三時不得案也。

且月十五日生十五莢,於十六日莢落,二十一日六莢落,落莢棄殞,不可得數,猶當計未落莢以知日數,是勞心苦意,非善祐也。

使莢生於堂上,人君坐戶牖間,望察莢生,以知日數,匪謂善矣。今云「夾階而生」,生於 堂下也。王者之堂,墨子稱堯、舜〔堂〕高三尺,儒家以為卑下。假使之然,高三尺之堂,蓂莢生於階下,王者 欲視其莢,不能從戶牖之間見也,須臨堂察之,乃知莢數。夫起視堂下之莢,孰與懸(曆日)〔日曆〕於扆坐,傍顧 輒見之也?

天之生瑞,欲以娛王者;須起察乃知日數,是生煩物以累之也。

且莢、草也。王者之堂,旦夕所坐,古者雖質,宮室之中,草生輒耘,安得生莢而 人得經月數之乎?

且凡數日一二者,欲以紀識事也。古有史官典曆主日,王者何事而自數莢?堯候四時之中,命曦、和察四星以占時氣。四星至重,猶不躬視,而自察莢以數日也?

儒者又言,太平之時,屈軼生於庭之末,若草之狀,主指佞人。佞人入朝,屈軼庭末以指之, 聖王則知佞人所在。 夫天能故生此物以指佞人,不使聖王性自知之,或佞人本不生出,必復更生一物以指明之,何天之不憚煩也?

聖王莫過堯、舜,堯、舜之治,最為平矣。即屈軼已自生於庭之末,佞人來,輒指知之,則 舜何難於知佞人,而使皋陶陳知人之術?

經曰:「知人則哲,惟帝難之。」人含五常,音氣交通,且猶不能相知。屈軼、草也 ,安能知佞?如儒者之言,是則太平之時,草木踰賢聖也。

獄訟有是非,人情有曲直,何不并令屈軼指其非而不直者,必若心聽訟,三人斷獄乎?

故夫屈軼之草,或時無有而空言生,或時實有而虛言能指。假令能指,或時草性見人而動, 吉者質朴,見草之動,則言能指;能指,則言指佞人。司南之杓,投之於地,其柢指南。魚肉之蟲,集地北行,夫 蟲之性然也。

今草能指,亦天性也。聖人因草能指,宣言曰:「庭末有屈軼,能指佞人。」百官臣子懷姦心者,則各變性易操,為忠正之行矣。猶今府廷畫皋陶、觟()〔〕也。 儒者說云:觟()〔〕者、一角之羊也,〔青色四足〕,〔或曰似熊〕,〔能知曲直〕,性(知)〔識〕有罪。

皋陶治獄,其罪疑者,令羊觸之。有罪則觸,無罪則不觸。斯蓋天生一角聖獸,助獄為驗,故皋陶敬羊,起坐事之。此則神奇瑞應之類也。

曰:夫觟()〔〕則復屈軼之語也。羊本二角,觟()〔〕一角,體損於群,不及眾類, 何以為奇?鱉三足曰能,龜三足曰賁。案能與賁不能神於四足之龜鱉,一角之羊何能聖於兩角之禽?

狌狌知往,乾鵲知來,鸚鵲能言。天性能一,不能為二。或時觟()〔〕之性徒能觸人,未必 能知罪人。皋陶欲神事助政,惡受罪者之不厭服,因觟()〔〕觸人則罪之,欲人畏之不犯,受罪之家,沒齒無怨 言也。

夫物性各自有所知,如以觟()〔〕能觸謂之為神,則狌狌之徒,皆為神也。

巫知吉凶,占人禍福,無不然者。如以觟()〔〕謂之巫類,則巫何奇而以為善?

斯皆人欲神事立化也。 師尚父為周司馬,將師伐紂,到孟津之上,杖鉞把旄,號其眾曰:「倉(光)〔兕〕!倉(光)〔兕〕!」〔倉兕〕者、 水中之獸也,善覆人船。因神以化,欲令急渡,不急渡,倉(光)〔兕〕害汝,則復觟()〔〕之類也。

河中有此異物,時出浮揚,一身九頭,人畏惡之,未必覆人之舟也。尚父緣河有此異物,因以威眾。夫觟()〔〕之觸罪人,猶倉(光)〔兕〕之覆舟也,蓋有虛名,無其實效也。人畏怪奇,故空褒增。

又言太平之時有景星。《尚書中候》曰:「堯時景星見於軫。」 夫景星、或時五星也。大者、歲星、太白也。彼或時歲星、太白行於軫度,古質不能推步五星,不知歲星、太白何如狀?見大星則謂景星矣。

《詩》又言:「東有啟明,西有長庚。」亦或時復歲星、太白也。或時昏見於西,或時晨出於東, 詩人不知,則名曰啟明、長庚矣。然則長庚與景星同,皆五星也。

太平之時,日月精明。五星、日月之類也。太平更有 景星,可復更有日月乎?詩人、俗人也;《中候》之時,質世也,俱不知星。

王莽之時,太白經天,精如半月,使不知星者見之,則亦復名之曰景星。

《爾雅‧釋四時章》曰:「春為發生,夏為長嬴,秋為收成,冬為安寧。四氣和為景星。」夫如《爾雅》之言,景星乃四時氣和之名也,恐非著天之大星。《爾雅》之書、五經之訓故,儒者所共觀察也,而不信從,更謂大星為景星,豈《爾雅》所言景星,與儒者之所說異哉?

《爾雅》又言:「甘露時降,萬物以嘉,謂之醴泉。」醴泉乃謂甘露也。今儒者說之,謂泉從地 中出,其味甘若醴,故曰醴泉。二說相遠,實未可知。

案《爾雅‧釋水(泉)章》:「〔泉〕一見一否曰瀸。檻泉正出。正出、涌出也。沃泉懸出。懸出、 下出也。」是泉出之異,輒有異名。使太平之時,更有醴泉從地中出,當於此章中言之,何故反居《釋四時章》中,言 甘露為醴泉乎?若此,儒者之言醴泉從地中出,又言甘露其味甚甜,未可然也。

儒曰:「道至(大)〔天〕者,日月精明,星辰不失其行,翔風起,甘(露)〔雨〕降。」 雨(濟)〔霽〕而陰(一)〔曀〕者謂之甘雨,非謂雨水之味甘也。推此以論,甘露必謂其降下時,適潤養萬物, 未必露味甘也。

亦有露甘味如飴蜜者,俱太平之應,非養萬物之甘露也。何以明之?案甘露如飴蜜者,著於樹木, 不著五穀。彼露味不甘者,其下時,土地滋潤流濕,萬物洽沾濡溥。由此言之,《爾雅》且近得實。

緣《爾雅》之言,驗之於物,案味甘之露下著樹木,察所著之樹,不能茂於所不著之木。然今之甘露,殆異於《爾雅》之所謂甘露。欲驗《爾雅》之甘露,以萬物豐熟,災害不生,此則甘露降下之驗也。甘露下,是則醴泉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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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HPublished by 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, © Copyright 2003 by Anne Kinney and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