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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虎篇

  變複之家,謂虎食人者,功曹為奸所致也。其意以為,功曹眾吏之率,虎亦諸禽之雄也。功曹為奸,采漁於吏,故虎食人以象其意。

夫虎食人,人亦有殺虎。謂虎食人,功曹受取於吏,如人食虎,吏受於功曹也乎?

案世清廉之士,百不能一。居功曹之官,皆有奸心,私舊故可以幸,苞苴賂遺,小大皆有。必謂虎應功曹,是野中之虎常 害人也。夫虎出有時,猶龍見有期也。陰物以冬見,陽蟲以夏出。出應其氣,氣動其類。

參、伐以冬出,心、尾以夏見。參、伐則虎星,心、尾則龍象。象出而物見,氣至而類動,天地之性也。

動於林澤之中,遭虎搏噬之時,稟性狂勃,貪叨饑餓,觸自來之人,安能不食?人之筋力,羸弱不適,巧便不知,故遇輒死。使孟賁登山,馮婦入林,亦無此害也。

孔子行魯林中,婦人哭,甚哀,使子貢問之:“何以哭之哀也?”曰:“去年虎食吾夫,今年食吾子,是以哭哀也。”子貢曰: “若此,何不去也?”對曰: “吾善其政之不苛、吏之不暴也。”子貢還報孔子。孔子曰:“弟子識諸!苛政暴吏,甚於虎也。”

夫虎害人, 古有之矣。政不苛,吏不暴,德化之足以卻虎。然而二歲比食二人,林中獸不應善也。為廉不應,奸吏亦不應矣。

或曰:“虎應功曹之奸,所謂不苛政者,非功曹也。婦人,廉吏之部也,雖有善政,安耐化虎?”

夫魯無功曹之官,功曹之官,相國是也。魯相者殆非孔、墨,必三家也。為相必無賢操,以不賢居權位,其惡,必不廉也。必以相國為奸,令虎食人,是則魯野之虎常食人也。

水中之毒,不及陵上;陵上之氣,不入水中;各以所近,罹殃取禍。是故漁者不死於山,獵者不溺於淵。好入山林,窮幽測深, 涉虎窟寢,虎搏噬之,何以為變?

魯公牛哀病化為虎,搏食其兄,同變化者不以為怪。入山林草澤見害於虎,怪之非也。蝮蛇悍猛,亦能害入。行止澤中,〔 害〕於蝮蛇,應何官吏?蜂蠆害人,入毒氣害人,入水火害人。人為蜂蠆所螫,為毒氣所中,為火所燔,為水所溺,又誰致之者?

苟諸禽獸,乃應吏政。行山林中,麋鹿、野豬、牛象、熊罷、豺狼、蜼蠼,皆複殺人。苟謂食人乃應為變。蚤虱閩虻皆食人,人身強大,故不至死。倉卒之世,穀食之貴,百姓饑餓,自相啖食,厥變甚於虎。變複之家,不處苟政。

且虎所食,非獨人也,含血之禽,有形之獸,虎皆食之。〔食〕人謂應功曹之奸,食他禽獸,應何官吏?夫虎,毛蟲;人,倮 蟲。毛蟲饑,食倮蟲,何變之有?

四夷之外,大人食小人,虎之與蠻夷,氣性一也。

平陸、廣都,虎所不由也;山林、草澤,虎所生出也。必以虎食人應 功曹之奸,是則平陸、廣都之縣,功曹常為賢,山林、草澤之邑功曹常伏誅也。 夫虎食人於野,應功曹之奸,虎時入邑行於民間,功曹遊於閭巷之中乎?

實說,虎害人於野不應政,其行都邑,乃為怪。 夫虎,山林之獸,不狎之物也,常在草野之中,不為馴畜,猶人家之有鼠也,伏匿希出,非可常見也。命吉居安,鼠不擾亂;祿衰居危,鼠為殃變。夫 虎亦然也:邑縣吉安,長吏無患,虎匿不見;長吏且危,則虎入邑,行於民間。何則?長吏光氣已消,都邑之地與野均也。

推此以論,虎所食人,亦命時也。命訖時衰,光氣去身,視肉猶屍也,故虎食之。天道偶會,虎適食人,長吏遭惡, 故謂為變,應上天矣。

古今凶驗,非唯虎也,野物皆然。楚王英宮樓未成,鹿走上階,其後果薨。魯昭公且出,瞿鵒來巢,其後季氏逐昭公 ,昭公奔齊,遂死不還。

賈誼為長沙王傅,鵬鳥集舍,發書占之,曰:“主人將去。”其後遷為梁王傅。懷王好騎,墜馬而薨;賈誼傷之,亦病而死。昌 邑王時,夷鴣鳥集宮殿下,王射殺之,以問郎中令龔遂,龔遂對曰:“夷鴣野鳥,入宮,亡之應也。”其後昌邑王竟亡。

盧奴令田光與公孫弘等謀反,其且覺時,狐鳴光舍屋上,光心惡之。其後事覺坐誅。會稽東部都尉禮文伯時,羊伏下 ,其後遷為東萊太守。都尉王子鳳時,麇入府中,其後遷丹陽太守。

夫吉凶同占,遷免一驗,俱象空亡,精氣消去也。故人且亡也,野鳥入宅;城且空也,草蟲入邑。等類眾多,行事比肩,略舉較著,以定實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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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HPublished by 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, © Copyright 2003 by Anne Kinney and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