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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養老:有虞氏以燕禮,夏後氏以饗禮,殷人以食禮,周人修而兼用之。凡五十養於鄉,六十養於國,七十養於學,達於諸侯。八十拜君命,一坐再至,瞽亦如之,九十者使人受。五十異粻,六十宿肉,七十二膳,八十常珍,九十飲食不違寢,膳飲從於遊可也。六十歲制,七十時制,八十月制,九十日修,唯絞紟衾冒,死而後制。五十始衰,六十非肉不飽,七十非帛不暖,八十非人不暖,九十雖得人不暖矣。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鄉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,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,則就其室以珍從。七十不俟朝,八十月告存,九十日有秩。五十不從力政,六十不與服戎,七十不與賓客之事,八十齊喪之事弗及也。五十而爵,六十不親學,七十致政;凡自七十以上,唯衰麻為喪。凡三王養老皆引年,八十者一子不從政,九十者其家不從政;瞽亦如之。凡父母在,子雖老不坐。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,養庶老於下庠;夏後氏養國老於東序,養庶老於西序;殷人養國老於右學,養庶老於左學;周人養國老於東膠,養庶老於虞庠,虞庠在國之西郊。有虞氏皇而祭,深衣而養老;夏後氏收而祭,燕衣而養老;殷人冔而祭,縞衣而養老;周人冕而祭,玄衣而養老。

曾子曰:「孝子之養老也,樂其心不違其志,樂其耳目,安其寢處,以其飲食忠養之孝子之身終,終身也者,非終父母之身,終其身也;是故父母之所愛亦愛之,父母之所敬亦敬之,至於犬馬盡然,而況於人乎!」

凡養老,五帝憲,三王有乞言。五帝憲,養氣體而不乞言,有善則記之為敦史。三王亦憲,既養老而後乞言,亦微其禮,皆有敦史。

淳熬:煎醢,加于陸稻上,沃之以膏曰淳熬。

淳毋煎醢,加於黍食上,沃之以膏曰淳毋。

炮:取豚若將,刲之刳之,實棗於其腹中,編萑以苴之,塗之以謹塗,炮之,塗皆乾,擘之,濯手以摩之,去其皽,為稻粉糔溲之以為酏,以付豚煎諸膏,膏必滅之,钜鑊湯以小鼎薌脯於其中,使其湯毋滅鼎,三日三夜毋絕火,而後調之以醯醢。

搗珍:取牛羊麋鹿麇之肉必(月灰),每物與牛若一捶,反側之,去其餌,熟出之,去其餌,柔其肉。

漬:取牛肉必新殺者,薄切之,必絕其理;湛諸美酒,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醯醷。

為熬:捶之,去其皽,編萑布牛肉焉,屑桂與姜以灑諸上而鹽之,乾而食之。施羊亦如之,施麋、施鹿、施麇皆如牛羊。欲濡肉則釋而煎之以醢,欲乾肉則捶而食之。

糝:取牛羊豕之肉,三如一小切之,與稻米;稻米二肉一,合以為餌煎之。

肝膋:取狗肝一,蒙之,以其膋濡炙之,舉焦,其膋不蓼;

取稻米舉糔溲之,小切狼臅膏,以與稻米為酏。

禮,始於謹夫婦,為宮室,辨外內。男子居外,女子居內,深宮固門,閽寺守之。男不入,女不出。

男女不同椸枷,不敢懸於夫之楎椸,不敢藏於夫之篋笥,不敢共楅浴。夫不在,斂枕篋簟席、襡器而藏之。少事長,賤事貴,鹹如之。

夫婦之禮,唯及七十,同藏無間。故妾雖老,年未滿五十,必與五日之禦。將禦者,齊,漱浣,慎衣服,櫛縰笄,總角,拂髦,衿纓綦屨。雖婢妾,衣服飲食必後長者。妻不在,妾禦莫敢當夕。

妻將生子,及月辰,居側室,夫使人日再問之,作而自問之,妻不敢見,使姆衣服而對,至於子生,夫複使人日再問之,夫齊則不入側室之門。子生,男子設弧於門左,女子設帨於門右。三日,始負子,男射女否。

國君世子生,告於君,接以大牢,宰掌具。三日,蔔士負之,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,射人以桑弧蓬矢六。射天地四方,保受乃負之,宰醴負子,賜之束帛,卜士之妻、大夫之妾,使食子。

凡接子,擇日,塚子則大牢,庶人特豚,士特豕,大夫少牢,國君世子大牢,其非塚子,則皆降一等。

異為孺子室於宮中,擇於諸母與可者,必求其寬裕慈惠、溫良恭敬、慎而寡言者,使為子師,其次為慈母,其次為保母,皆居子室,他人無事不往。

三月之末,擇日剪發為鬌,男角女羈,否則男左女右。是日也,妻以子見於父,貴人則為衣服,由命士以下,皆漱浣,男女夙興,沐浴衣服,具視朔食,夫入門,升自阼階。立於阼西鄉,妻抱子出自房,當楣立東面。

姆先,相曰:「母某敢用時日只見孺子。」夫對曰:「欽有帥。」父執子之右手,咳而名之。妻對曰:「記有成。」遂左還,授師,子師辯告諸婦諸母名,妻遂適寢。

夫告宰名,宰辯告諸男名,書曰:「某年某月某日某生。」而藏之,宰告閭史,閭史書為二,其一藏諸閭府,其一獻諸州史;州史獻諸州伯,州伯命藏諸州府。夫入食如養禮。

世子生,則君沐浴朝服,夫人亦如之,皆立於阼階西鄉,世婦抱子升自西階,君名之,乃降。

適子庶子見於外寢,撫其首咳而名之,禮帥初,無辭。

凡名子,不以日月,不以國,不以隱疾;大夫、士之子,不敢與世子同名。

妾將生子,及月辰,夫使人日一問之。子生三月之末,漱浣夙齊,見於內寢,禮之如始入室;君已食,徹焉,使之特餕,遂入禦。

公庶子生,就側室。三月之末,其母沐浴朝服見於君,擯者以其子見,君所有賜,君名之。眾子,則使有司名之。

庶人無側室者,及月辰,夫出居群室,其問之也,與子見父之禮,無以異也。

凡父在,孫見於祖,祖亦名之,禮如子見父,無辭。

食子者,三年而出,見於公宮則劬。大夫之子有食母,士之妻自養其子。

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,旬而見。塚子未食而見,必執其右手,適子庶子已食而見,必循其首。

子能食食,教以右手。能言,男唯女俞。男鞶革,女鞶絲。

六年教之數與方名。七年男女不同席,不共食。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,必後長者,始教之讓。九年教之數日。十年出就外傅,居宿於外,學書計,衣不帛襦褲,禮帥初,朝夕學幼儀,請肄簡諒。

十有三年學樂,誦《詩》,舞《勺》,成童舞《象》,學射禦。二十而冠,始學禮,可以衣裘帛,舞《大夏》,敦行孝弟,博學不教,內而不出。

三十而有室,始理男事,博學無方,孫友視志。四十始仕,方物出謀發慮,道合則服從,不可則去。五十命為大夫,服官政。七十致事。凡男拜,尚左手。

女子十年不出,姆教婉娩聽從,執麻枲,治絲繭,織紝組紃,學女事以共衣服,觀於祭祀,納酒漿、、籩豆、菹醢,禮相助奠。

十有五年而笄,二十而嫁;有故,二十三年而嫁。聘則為妻,奔則為妾。凡女拜尚右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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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HPublished by 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, © Copyright 2003 by Anne Kinney and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