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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

投壺之禮,主人奉矢,司射奉中,使人執壺。

主人請曰:「某有枉矢哨壺,請以樂賓。」賓曰:「子有旨酒嘉肴,某既賜矣,又重以樂,敢辭。」主人曰:「枉矢哨壺,不足辭也,敢以請。」賓曰:「某既賜矣,又重以樂,敢固辭。」主人曰:「枉矢哨壺,不足辭也,敢固以請。」賓曰:「某固辭不得命,敢不敬從?」賓再拜受,主人般還,曰:「辟。」主人阼階上拜送,賓般還,曰:「辟。」

已拜,受矢,進即兩楹間,退反位,揖賓就筵。

司射進度壺,間以二矢半,反位,設中,東面,執八算興。請賓曰:「順投為入。比投不釋,勝飲不勝者,正爵既行,請為勝者立馬,一馬從二馬,三馬既立,請慶多馬。」請主人亦如之。

命弦者曰:「請奏《狸首》,間若一。」大師曰:「諾。」

左右告矢具,請拾投。有入者,則司射坐而釋一算焉。賓黨於右,主党於左。

卒投,司射執算曰:「左右卒投,請數。」二算為純,一純以取,一算為奇。遂以奇算告曰:「某賢於某若干純」。奇則曰「奇」,鈞則曰「左右鈞」。

命酌曰:「請行觴。」酌者曰:「諾。」當飲者皆跪奉觴,曰:「賜灌」;勝者跪曰:「敬養」。

正爵既行,請立馬。馬各直其算。一馬從二馬,以慶。慶禮曰:「三馬既備,請慶多馬。」賓主皆曰:「諾。」正爵既行,請徹馬。

算多少視其坐。籌,室中五扶,堂上七扶,庭中九扶。算長尺二寸。壺:頸修七寸,腹修五寸,口徑二寸半;容鬥五升。壺中實小豆焉,為其矢之躍而出也。壺去席二矢半。矢以柘若棘,毋去其皮。

魯令弟子辭曰:毋幠,毋敖,毋偝立,毋逾言;偝立逾言,有常爵。薛令弟子辭曰:毋幠,毋敖,毋偝立,毋逾言;若是者浮。

司射、庭長,及冠士立者,皆屬賓黨;樂人及使者、童子,皆屬主黨。

鼓:

--魯鼓;
--薛鼓。取半以下為投壺禮,盡用之為射禮。魯鼓:
;薛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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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HPublished by 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Technology in the Humanities, © Copyright 2003 by Anne Kinney and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